呂秋遠談中國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違規停車與警員“溝通”,最後警員沒有開單,徐巧芯揚長而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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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察看到一台汽車停在紅線,於是停車查詢車主資料,「徐巧芯?」
只見一個男子匆忙從店裡走出來,跟警察說「要開走了!」
警察接著問他,「你是駕駛嗎?」
「要開走了、要開走了。對,不好意思、不好意思。」男子說。
「不好意思。證件有沒有帶?」警察問。
「有、有、有,怎麼了嗎?」男子回應。
「我會開單哦!這邊..紅線、唉。」警察聽起來決定要開單了。
「哦!我要開走了咧!」男子有些不服氣。
「因為這邊巷子很窄。」警察跟他說明。
「我、我現在開走了,你還要開嗎?」男子再次確認。
「嗯!對!」警察簡短回應。
「蛤?」男子有點訝異。
男子只能掏出證件,遞給警察。
「謝。」警察準備開單。
這時候,沒戴口罩的徐巧芯議員走過來:「欸,你們這個不是啊!」
「我是徐巧芯哦!」
「是。」
「你們這個不是就是,這是我的車。」徐議員說。
「嗯。」
「你們這個不是都是,如果有人的話,你們是先用勸導嗎?之前有問過警察局,都是這樣跟我講」徐議員戴上口罩,「啊!什麼時候變成是直接開啊?」
警察不說話。
「沒關係,你要開你就開啊,我的意思是說,之前我問過很多次,都是說如果車上有人的話是直接勸導,然後你開之前的話是?」徐議員在檢討警察的執法方式。
「但剛才車上沒有人。」
「不是!他有馬上下來了嘛!對不對?」徐議員繼續為自己選民服務。
「嗯。」
「沒關係!那我們再回去講啊!」議員看來放棄現場服務,要回去再服務。
「不用回去講啦!就,請離開就好,謝謝!嗯!」警察放棄開單了。
「我就是,我是不瞭解說!」徐議員說。
「沒關係啊!沒關係啊!給他開啊!給他開啊!」男子靠近這兩個人。
「給他開!給他開!」男子跟議員來之前的態度截然不同,開始持續要求警察開單。
「不用啊!車開走了!謝謝!」警察說。
「我不是缺九百塊欸!你可以開啊!」徐議員不缺錢與堅持開單的精神非常令人敬佩。
「你可以開!你可以開!你可以開!真的啦!」男子無限迴圈,要求警察開單。
「嗯!不用啦!請開走吧!」警察不忘加個「請」字。
「不用!不用!不用!」警察也開始堅持不開。
「你開啦!」男子繼續要求。
「不用!不用!」警察持續拒絕。
「開了我更不好做啦!」警察苦笑。「小心開車,謝謝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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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明當時沒有任何人在車內,為什麼議員一開始發文強調有人在車內,所以警察可以勸導就好,不要不要開單?
就算有人在內,警方也可以依行政罰法處理不要開單,但是開不開單,還是警察的裁量權,為什麼議員當時要說謊?
而且,自己是議員,有權力對警政預算審查,甚至可以請局長來辦公室罰站,一個基層警員,是要如何開下去?
「我是徐巧芯哦!」
「那我們回去再講啊!」
這兩句話一下去,誰還敢開單?
當議員,要比別人更低調、犯錯更願意受罰,表明身分不應該、要回去再處理更不應該,後面那些要求人家開單的舉動,在我看來,就像是「有種你打我、你打我、你打我啊!」
特別強調自己的名字就錯了,說出「回去再講」這樣的話就更有問題了。往後的要求對方開單,在我看來,都已經多餘。畢竟,那一名基層警察,當時的心情,或許是這樣的:
「假使你問我,人生為著啥?我會講,為三頓、為生活、甲為某子。但是看別人的臉色,配合別人的心情,這是唯一的條件。」
面對弱勢,該道歉就道歉,別讓人家被懲戒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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