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需要出國工作的中華民國國民,可以來安排打第四劑疫苗了!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召開記者會,指揮官王必勝表示,目前國內疫情趨緩,邊境政策逐漸開放,但考量國際疫情仍持續嚴峻,經書面諮詢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(ACIP)意見並衡酌國內疫苗核准與供應現況,自7月22日起,開放因工作需求需出國之18歲以上民眾接種第4劑。
王必勝表示,本次開放對象包括因外交、公務、洽商等工作需求需出國之18歲以上民眾,ACIP專家表示此對象可於出國2週前接種,惟仍應與第1次追加劑間隔150天以上,讓疫苗發揮最大的保護力。
王必勝提醒,此類對象前往接種時,除需攜帶健保卡、COVID-19疫苗接種紀錄卡之外,亦需攜帶邀請單位邀請證明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函或公司同意出國證明(可3擇1),及機票,供接種單位核對身分。
指揮中心再次呼籲,疫苗接種為防疫工作重要一環,接種疫苗後可降低感染後重症及死亡的風險,尚未完成基礎劑及追加劑接種的民眾應盡速施打,符合第4劑開放對象可依自身風險及意願評估接種,並持續做好個人防護及配合防疫/檢疫規範,以維護國內社區安全。
留言
張貼留言
歡迎留言一起討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