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總統尹錫悅週二(9月19日)批准了法院針對反對派領導人李在明提出的拘捕請求書。
韓國總統尹錫悅週二(9月19日)批准了法院針對反對派領導人李在明提出的拘捕請求書。
最大在野黨、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週一因絕食抗議政府多項政策而被送醫治療,但與此同時檢察官以腐敗指控提出對他的逮捕令。
李在明於8月31日開始絕食抗議,理由包括政府對經濟的不當管理、媒體自由受到威脅以及不反對福島核廢水排放等。
共同民主黨表示,他因脫水和暈厥在週一上午從首爾的國會被送醫。
執政黨人民力量黨黨首金起炫敦促李在明停止絕食,表示已準備好與他就政策問題進行對話。
在李在明被送醫的數小時後,檢方表示已對他發出逮捕令。
李在明被控在擔任城南市長期間,因濫用職權導致城南城市開發公社蒙受200億韓元(1500萬美元)的損失。
他還被指收受一家民營企業的賄賂。該企業曾向朝鮮匯款800萬美元,其中300萬被指是李在明訪朝的費用。
李在明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,稱這些指控是「虛構的」和「政治陰謀」。
韓聯社報道稱,由於李在明是現任國會議員,任內享有未經國會同意不受拘留的特權。他曾在2月被提請批捕,但因國會否決而被駁回。
據報道,此次拘捕的請求書也將報送國會。國會可能在週四(9月21日)對是否採取拘捕行動進行表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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